昆明:强化制度与技术供给 监管手段再提升

日期:2020-03-02

  昆明市探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改革由来已久,在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方面取得的成绩也是备受瞩目。近年来,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积极创新交易监管体制,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提升行政监督平台的应用能力,推动公共资源阳光交易,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形成了独具昆明特色、功效精准到位的统一综合监管新模式。

  守正创新,增强制度活力

  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以增强主动应变、积极求变的决心,守正创新增强制度活力,先后制定印发了《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不良行为管理暂行规则》《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监督管理、规范交易行为、促进公平竞争、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提供了制度保障。昆明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李江表示,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制度建设之所以保持生机活力,一个重要的原因是遵从了守正创新之道。在综合监管实践中守正就是要坚守招投标实施条例的精神、原则,以及强制性的规定;创新就是要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结合昆明的招投标、需求侧探索形成更加具体适用的新机制。

  此外,昆明市还对招投标活动的指导协调、监督管理、投诉处理权限进行了优化重组,集中提升,履行对工程建设统一管理职责,将发改部门协同招投标职责,住建、交通、水利、国土等部门管理职责进行整合,统一将权限赋予公管局,发改部门负责目标前的立项审批、核准备案,公管局负责调查取证、约谈警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标后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合同进度等管理。三方面的职责边界清晰,责任清楚,既互相贯通配合,又互相制衡监督。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局长张健表示,这种模式,体现了昆明市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依法行政和改革创新的有机统一,在依法行政的框架内改革创新,以改革创新保障依法行政,依法依规、创新落实李克强总理“推动公共资源阳光交易”的要求。

  敬业笃行,技术为制度服务

  2012年,昆明市在全国率先启动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2014年,覆盖市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9个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开始正式运行,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全区域、全覆盖、全封闭”电子化。至今共运行项目2.3万余个,参与投标近10万人次,受理处理投诉约600件,积累数据约26T。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以电子招投标系统建设、运营服务为抓手,逐步建设行政监督管理平台和大数据管理系统,促进了制度供给侧同技术需求侧精准对接。

  近期,政务服务管理局对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行政监督平台进行提升优化,挖掘平台功能、增加数据应用水准,探索智能评标机制,加强对投标、评标数据的对比分析,坚持技术为制度服务,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技术的生命在于应用,用技术提升监管的精准度和针对性。依托庞大的数据积淀,提升行政监督平台应用功能,形成了“4+1”智慧监管“技术工具箱”。

  增加投标文件丰富度。探索智能评标,将对投标文件丰富度、全面性评价作为探索起点,循序渐进,逐步加入对关键性文字、施工组织图、施工工序表等重点要素的识别功能。由监督平台先行智能分析投标文件并以柱状图形式呈现,评委评审结果以折线图形式呈现,两者进行对比,对比结果偏差较大将进行提示。

  减少评标时间偏差度。记录每位评委对每份投标文件的浏览时间,和投标文件页码进行对比,提醒评委要认真、全面查看投标文件,防止评委不对比分析投标文件或在不合理的评审时间内打分。

  善待评委评分偏差度。在评委对评分因素打分后,监督平台以上下浮动偏差度显示对比结果,对打分偏差度较大的评委,要求说明合理理由。对有意给某一投标人高分而压低其他投标人分值的,参照《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中串通投标行为认定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认定该评委与投标人有串通投标行为。

  检查投标人得分偏差度。自动查找投标人最终得分差异较大的项目,尤其是对刚好满足开标条件的项目,通过对比分析,提示监管部门该项目可能存在串通投标行为,引导监管部门调查。

  设置“重点关注名单”。将有历史异常行为的评委、投标人、代理机构纳入“重点关注名单”,以上人员或机构使用数字证书签到、解锁、登录时,监督平台将自动提示监管部门跟进关注。